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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朝编﹝2019﹞3号)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通知,在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建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公益一类。

负责本区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的就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的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接收、存放及退役金的核定、各项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数据采集、信访接待、走访慰问、优抚帮扶、权益保障、舆论宣传、技能培训等工作。指导街乡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15811.02万元,比上年减少1275.27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退役安置政策调整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811.02万元,比上年减少1275.27万元,下降7.46%。

1.财政拨款收入15811.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11.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811.02万元,比上年减少1275.27万元,下降7.46%其中:基本支出776.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91%;项目支出15034.1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15811.02万元,比上年减少1275.27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退役安置政策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11.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9.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31%; 卫生健康支出4061.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426.67万元,2024年度决算11749.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96.29万元,2024年度决算9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7%。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退役安置”(2024年度年初预算10724.5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03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0%。主要原因退役安置支出增加,落实服务对象各项待遇。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605.88万元,2024年度决算61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0%。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951.48万元,2024年度决算406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年初预算61.40万元,2024年度决算6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5%。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2024年度年初预算3890.08万元,2024年度决算399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1%。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76.8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3万元减少0.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3万元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队转业干部(含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士)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